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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查处一起以陈茶冒充新茶和侵犯“紫陽富硒茶”注册商标的案件,有力维护了地区特色品牌与消费者权益,彰显了监管部门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坚定决心。
2024年4月初,紫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,投诉举报人称在电商抖音平台“吴某某茶叶”店铺购买的“吴某某陕西安康紫阳富硒茶绿茶2024年新茶毛尖炒青翠峰茶叶250g”茶叶,疑似冒充紫阳富硒茶。接到投诉后,该局迅速行动,经安康市市场监管局指定管辖,联合汉阴县市场监管局对涉事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,现场查获标注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的茶叶11袋和茶叶包装袋245个以及标识有“紫阳富硒茶”的手提袋23个。
调查发现,该公司从紫阳购进散茶,在网店标称“吴XX陕西安康紫阳富硒茶绿茶2024新茶毛尖炒青翠峰茶叶”,用标识有“紫阳富硒茶”的包装袋和礼盒自行包装后在电商平台直播销售,同时该公司还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,将2023年生产的茶叶虚假标注为2024年的生产日期,冒充2024年的新茶进行销售。
“紫陽富硒茶”是紫阳茶业协会注册的证明商标,核定第30类商品上有注册商标专用权,紫阳茶业协会并未授权该公司使用“紫陽富硒茶”商标。当事人在茶叶商品上擅自使用与“紫陽富硒茶”注册商标相似标识的行为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,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紫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对当事人做出了立即停止侵权行为、处以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决定。此举措不仅对违法者形成了有效震慑,也为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竖起了一道坚实的保护屏障。
下一步,紫阳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市场监管,优化营商环境,对任何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行为保持零容忍,坚决守护“紫陽富硒茶”这一金字招牌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与健康发展。
来源:紫阳县市场监管局